2025年柳州市少年儿童艺术体操锦标赛规程
更新时间:2025-09-20 17:31 浏览量:2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柳州市体育局
承办单位: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
执行单位:中建科工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二、竞赛日期、地点
2025年10月7日 至8日在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四楼举行。
三、参赛单位
柳州市各初中、小学、社会俱乐部及个人
四、竞赛项目及参赛年龄
(一)竞赛项目
1.甲组:个人圈、彩带、全能
2.乙组:个人球、圈、全能
3.丙组:个人球、徒手、全能
4.丁组:个人徒手。
集体:五圈
(二)参赛年龄
展开剩余86%1.甲组:2015年1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2.乙组:2017年1月1日-2017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3.丙组:2018年1月1日-2018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4.丁组: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
5.集体:2014年1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出生者
五、参加办法
(一)以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。运动员应为代表广西在全国注册,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、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。
(二)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一个项目的比赛,不能跨组。
(三)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以备资格审查,否则不予参赛。
(四)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为身体健康者,且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报到时将复印件交到大会,否则不能参赛。
(五)如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必须向大会出具医生证明,由仲裁委员会批准,无故弃权,将取消其全部成绩,经费自理。
(六)运动员必须参加本次比赛,才能获得自治区年度锦标赛的比赛资格。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际体联颁发的《2025—2028年艺术体操评分规则》进行比赛和评分。
(二)竞赛类别
1.甲.乙,丙组进行个人全能和个人单项比赛。
2.集体项目进行单项和全能比赛。
(三)竞赛动作
1.难度(D):总分最高为 8.00 分。
2.身体难度(BD):3-7 个难度(大跳最少 1 个、平衡最少1 个、旋转最少 1 个)。
3.“慢转”平衡:最多 1 个。
4.舞步组合:最少 2 个。
5.结合旋转的动力性动作:最少 1 个。
6.器械难度(AD):
7.其余要求与 2025-2028 年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(含少年比赛技术要求)相同。
(四)其他竞赛要求
1.成套时间规定:个人项目甲组、乙组、丙组每套动作时间为1分15秒-1分30秒。
2.集体项目成套规定时间为2分15秒-2分30秒
(五)音乐要求
1.各单位在报到时将音乐u盘交大会,逾期未交将按照规则要求执行,取消比赛资格,费用自理。
2.运动员每一套动作的音乐必须注明单位、姓名、器械符号.各单位对音乐的速度负完全责任。凡不符合以上其中一项要求的,将按规则有关条款进行扣分。
七、名次评定办法
1.个人全能
甲、乙、丙组:以2项比赛成绩总和计算个人全能成绩。
2.单项
(1)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单项:以单项成绩评定名次。
(2)各组别单项成绩优者名次列前,如成绩相等,则以难度分高者名次列前。
八、录取名次奖励
(一)10人以上参加的奖励前八名;6-9人参加的奖励前四名;5人以下参加的奖励前三名。
(二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按参赛运动员人数10∶1评选。
(三)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发给证书,个人名次发给奖牌和证书,奖牌和证书由赛事组委会准备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12:00时前。
执行单位联系地址: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体育中心东门中建科工市场营销部办公室
(上午 8:00-12:00,下午 15:00-18:00)。
(二)报名材料
1.纸质版报名表(单位盖章)。
2.身份证复印件。
3.单位参赛承诺书(单位盖章)。
4.个人参赛承诺书(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)。
5.保险单复印件(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、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)。
十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
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主要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,裁判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其他
(一)健康提醒
1.有严重咳嗽、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。
2.不建议“甲流”、“新冠病毒感染”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。
(二)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《反兴奋剂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。
(三)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(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)和比赛,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。如果放弃比赛,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。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单位,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,直至取消参赛资格,并予通报。
(四)执行《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体规字〔2021〕2号)及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)的相关规定。另外,运动员、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、恶意攻击裁判员、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,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,并通报批评。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,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,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。
(五)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、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。
(六)严禁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。一经查出,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,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、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,并全市通报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